问题 | 交通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涵盖了所有的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要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中应当载明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因此,只有根据合同中具体的保险责任确定, 才能确定第三者责任险是否涵盖了所有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要明确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2.《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向受害人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使用人的权利和利益等因素来补充约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人提供第三者责任险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负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约定的保险责任,具体需要根据合同条款确定,合同约定越详细,则投保人、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权益保障就越充分。因此,在购买交通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的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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