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是什么 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是: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根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管制的对象和期限是什么 管制是我国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方法。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刑法分则条文法定刑中列有管制,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管制的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期限 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也就是管制刑期不能低于3个月,单个犯罪时最高不得超过2年。如果有多个罪行,被判定有多个罪名,需要一起作出处罚,被称为数罪并罚,此时的刑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与有期徒刑一样,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种类,但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法》处罚方式。限制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和迁居等方面。对罪犯人身自由的限制和执行方式与缓刑基本相同,主要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犯罪中适用。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与其他刑罚最重要区别。 该内容由 杨正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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