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外,刑事被告人申诉一般不会加重刑罚。 一、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31号)第八条: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