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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如何应对?
释义
    工伤认定不服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直接起诉人民法院;工伤认定后需进行伤残鉴定,除非双方一致,否则需提供伤残等级证明文件;工伤用人单位需赔偿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一、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依法再去起诉也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三、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哪些
    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以下这些: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结语
    工伤认定不服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单位缴费费率等情况,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后,如无肢体功能障碍且双方同意,可不进行伤残鉴定;若有异议,则需进行鉴定并出具伤残等级证明文件。工伤用人单位需赔偿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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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