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工伤死亡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 |
释义 | 浙江工伤死亡受害人应得到丧葬费,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赔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建筑工程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地上的劳动者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配偶每月占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物质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其他的补偿。 其次,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最后,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3834元×20=87668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876680元 三、工亡赔偿标准 职工工伤死亡的情形,其具体赔偿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具体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为其个人工资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其具体赔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