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经常吵架能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
释义 | 夫妻经常吵架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具体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不包括夫妻经常吵架。 法律分析 不能。 夫妻经常吵架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 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且该理由的具体情形包括: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并不包含夫妻经常吵架。 拓展延伸 夫妻经常吵架能否成为离婚的法律依据? 夫妻经常吵架本身并不能直接成为离婚的法律依据。在大多数司法制度中,离婚需要根据一系列法定条件和证据来判定。夫妻之间的争吵可能被视为一种婚姻矛盾,但并不一定导致离婚。法律通常要求夫妻之间存在无法弥合的矛盾、长期分居、虐待、不可修复的背叛等严重情况才能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此外,律师可以帮助夫妻通过调解、婚姻咨询等方式解决矛盾,避免不必要的离婚。因此,夫妻经常吵架并不足以成为直接的离婚依据,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 结语 夫妻经常吵架并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具体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严重情况。夫妻之间的争吵可能是婚姻矛盾的一种表现,但并不一定导致离婚。律师可以帮助夫妻通过调解、咨询等方式解决矛盾,避免不必要的离婚。因此,夫妻经常吵架并不足以成为直接的离婚依据,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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