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于肖像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民法典对侵犯肖像权的赔偿金额没有统一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多个因素自由酌量,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的肖像权,禁止组织或个人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并限制肖像作品权利人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侵犯肖像权一般赔多少 1.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主要由法官通过以上因素去自由酌量,同时,应区别对待原则和适当限制原则。不同地区、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影响范围、不同的案件性质,很难用一个标准来推行。 2.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会考虑多个因素,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和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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