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是否有权提起刑事诉讼 |
释义 | 公民是有权提起刑事诉讼的,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1、有适格的自诉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民个人能否提起刑事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个人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但是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有适格的自诉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何提起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上述三类案件主要有: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重婚案,故意伤害案,遗弃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哪些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1、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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