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商品房如何再转让 |
释义 | 法律分析: 预售的商品房要再转让的,商品房的承购人应当在开发商交付使用之日起的90日内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并由开发企业予以协助,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再依法转让给受让人,为受让人办理转让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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