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离婚 |
释义 |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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