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婚前,夫妻双方已办理了作为业主的夫妻个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参与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其还贷部分。有必要明确,共同还贷,无论是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视为共同还贷;2、夫妻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并抵押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