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脑力劳动者脑力劳动者是指以脑力劳动为主的人们,如理论工作者、作家、教师、律师、编辑人员等。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必须经常性的使用脑力去分析、思维和记忆。脑力劳动者的工作特征是:思维劳动大于体力劳动。这种职业表面看来十分清闲,只能劳动者本身深知其艰苦。二、体力劳动者体力劳动者指从事以消耗体力为主的劳动的人员。他们一般不担任管理工作,主要分布在农业、工业、建筑等以体力劳动付出为主的行业。目前我国的体力劳动者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的基层工作人员;直接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者;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的生产工人等。第三产业中的服务工作也是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人文物质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因此,从事服务工作的劳动者也归类为体力劳动者。三、口力劳动者这是一个社会与时俱进的新分工。所谓口力劳动者首先离不开脑力劳动,正如脑力劳动者也离不开体力一样。但口力劳动者又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脑力劳动者,因为前者更着重于口才水平即口头表达能力的日常训练与临场发挥,其劳动成果更多表现在鼓动、说服和引导效果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