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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见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律师见证书的注意事项有:律师见证书应遵循自愿、真实、合法三大原则。律师要审查被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是否真实可靠。法律工作者办理见证应当场目睹或亲自调查核实,查明当事律师办理见证要审查当事人所发生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是否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以其他证明形式证明的事件。
    一、单位出具的证明能否作为证据
    1、符合证据条件的单位证明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1)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因此只要单位证明反映的事实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应当作为刑事证据来使用。
    (2)单位证明以书面陈述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这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书证的表现形式。
    (3)某些涉及案情的年龄、职务、价格等问题,无法来用证言解决,仍需要由有关单位以组织名义出具证明来证实。
    2、单位证明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
    在刑事诉讼中判断、使用单位证明时应注意的问题。
    (1)要审查单位证明本身是否真实、是否有伪造的可能。为排除有人为了某种目的而伪造单位证明的可能性,可从单位证明的出处、形式、有无印鉴,印鉴是否真实,收集程序是否正常等方面进行审查,防止以假充真,造成错案。
    (2)要审查出证内容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单位证明如和案件事实没有关系,并不能证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与情节的,则不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
    (3)要审查单位证明的内容是否应由单位出具。单位证明只能就其单位的行政行为、业务活动范围、规章制度以及属于本单位的案件当事人身份等有关内容出具证明材料。
    (4)要审查出具证明的单位是否具备出证资格、其内容是否真实。在使用单位证明时,要审查出证内容是否与出证单位的职能、权限相适应,确认不是伪造和其内容的客观真实,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此外,单位证明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外,原则上应由证明的经办人署名,以防在出现差错后便于追究其责任。
    二、民法典中的遗嘱人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也就是说,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不以公证为其有效的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样是有效的。并且遗嘱共五种形式,自书遗嘱是其中一种,合法有效。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房产公证有哪些用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只要其本身没有错误,就具有法律效力,可成为诉讼中直接采用的证据之一。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要求。另外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房产交易如果经过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把公证作为一些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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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