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委托单位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涉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按照属地管辖逐级鉴定的原则进行,第一次鉴定为初次鉴定若当事人或办案人员对于初次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需要补充鉴定的,由原法医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由办案单位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伤情司法鉴定总共分为十个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金额是不一样的,伤残等级越高,身体损伤程度越大,当然对应的伤残赔偿金也就越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鉴定规则》 第十六条 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委托书》二)证明送检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三)委托鉴定的检材(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四)鉴定所需的比对样本五)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