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两个,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因此只有符合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认定为职务犯罪,按照职务犯罪进行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