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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
释义
    教师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教师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您介绍关于对教师错误行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以上就是律师对您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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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