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释义 |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权利人未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该合同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 一、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无权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无权的出租合同,一般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1、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如果未经追认的或者权利人不同意的,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二、夫妻房屋买卖协议只有一个人签字有效吗 在房屋共同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在非签合同一方名下时,在购房人仅与夫妻中一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在签名一方未取得其配偶的授权下,此时,不能轻易认定购房人为善意。根据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未取得出卖人的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上述情况中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若出卖人的配偶最终拒绝追认合同的效力,则该合同不能作有效处理。 三、如何补救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补救措施如下: 1.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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