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名誉权,可以告诽谤吗 |
释义 | 诽谤罪要素及构成要件: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足以贬损他人名誉,针对特定人且情节严重。主体必须是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且希望损害他人名誉。若事实不是虚构的、散布方式不符合要求、无特定对象或情节不严重,则不构成诽谤罪。 法律分析 侵犯名誉权是否可以告诽谤吗 若生活中,随意捏造事实,进行恶意传播,只要符合诽谤定义就可以起诉他,不会因为身份原因而受到影响。 怎样才会构成诽谤罪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结语 侵犯名誉权是否构成诽谤罪?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生活中散布捏造的虚假事实,并且这些事实能够贬损他人的人格和名誉,就可以构成诽谤罪。散布虚假事实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只要能够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就构成诽谤罪。然而,这种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例如多次散布、造成严重损害、造成恶劣影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行为人必须是故意散布虚假事实,并且希望损害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误认虚假事实为真实事实或者散布虚假事实无意损害他人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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