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绿灯停着不走被追尾谁的责任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责任认定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一、连环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追尾的责任认定需要由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连环追尾,碰撞前车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全部责任。如果在夜间前车没有开启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如果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怎么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追尾的形式也分为很多种,应当根据不同的追尾事故确定主要的责任人:一、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二、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三、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烁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四、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五、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六、前车倒车或者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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