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如若被认定为垄断行为,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依申请将该专利权强制性的许可给除了权利人以外第三人使用。 2、专利权人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实施或者没有充分实施专利,如若第三人满足实施该项专利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强制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第四十九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