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询问:再婚后生育是否有助于降低抚养费用? |
释义 | 再婚后有了孩子能否降低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抚养费,条件包括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平、子女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如果子女劳动收入能维持生活水平,父母可以不再支付。双方可协商费用和期限,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子女有合理要求时可超过协议或判决的数额。 法律分析 一、再婚后有了孩子能不能降低抚养费 1、离婚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的,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条件: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要支付多少年 1、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子女至十八周岁为止,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子女抚养费,如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平、子女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子女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但对于十六周岁以上、能够自行维持生活的子女,父母可以不再支付。双方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费用和期限,但子女在必要时仍可提出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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