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病人属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待精神病患者要有正确的认识,精神病和其他的疾病是一样的,只是一种疾病。主要是大脑活动功能失调而出现的认知、情感、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对精神病患者要有更多的关心体贴和尊重。让患者有良好的工作、学习等条件。 精神病人的界定是怎样的,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可能比较容易的分辨出精神病人的一些特征,但是我们不能只凭着一己之见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