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包括: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以及买方公积金提取记录复印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