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各位朋友:现有两个劳动法方面的问题请教大家。1、 劳动法规定 的带薪年休假为什么没有规定具体的天数?如享受有带薪年休,最低天数应为多少?符合哪些条件可享受带薪年休假?2、被公安机关拘留和检察机关逮捕,未经追究刑事责任前,单位是否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做出开除决定?!社区网友大猫1991年6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1.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休假时间要注意均衡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2.劳动法45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3.1995年8月4日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条规定:劳动者 涉嫌违法犯罪 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 限制人身自由 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你说的情况,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解除合同的。2、被公安机关拘留和检察机关逮捕,未经追究刑事责任前并不是法定的单位可以随时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单位解除合同 的,应当 支付赔偿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