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诈骗的金额达到三千元才能刑事立案。 一、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因此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致使行为人取得财产从而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的,即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诈骗罪因为涉及到金额大小不同,处罚结果会有很大的区别。 诈骗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