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大股东是否可以拒绝清算
释义
    不可以的。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强制清算的,包括公司的股东和法院,如果股东不同意强制清算的话满足条件,法院也可以强制清算,所以具体的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如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该规定并未明确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股东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该条第三款规定:“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2、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范围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和《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清算纪要》)的规定,能够提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仅为两类,一是公司的债权人,二是公司股东。税务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公司职工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的,可不予受理。
    3、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该企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有较浓的政策因素,司法实践中,涉及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一些纠纷可以参照《公司法》的规定,但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本质上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范畴,而且清算属于意在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重大事项,加之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份结构、运行模式等均不同于公司,故对申请强制清算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案件原则上不宜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9: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