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部属罪的构成条件 |
释义 | 1、虐待部属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客体是我军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部属的人身权利、部队的内部团结,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法律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构成四要件一般会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中的各级首长和其他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的。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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