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撤销遗嘱后的效力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溯及既往的对当事人无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且撤销的遗嘱,自始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