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均应产生约束力,且具备法律效力。若不涉及第三人利益,该协议受法律保护。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对双方均应产生约束力。只要是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对财产进行分配的婚内财产协议应受到法律保护,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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