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交社保的企业将面临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社保费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者将受到罚款处罚。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需在职工入职后三十日内向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否则将被核定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不交社保的企业,处罚如下: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拓展延伸 社保违规行为的企业将面临何种法律制裁? 社保违规行为的企业将面临多种法律制裁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按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罚款、行政处罚、责令补缴社保费、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制裁措施。此外,相关部门还可能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社保缴费核查等,以确保企业履行社保义务。同时,社保违规行为也可能导致企业信用不良记录,影响其在市场中的声誉和竞争力。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社保法律法规,及时缴纳社保费用,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制裁和不良后果。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不交社保的企业,处罚如下:限期缴纳或补足社保费,并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面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未办理社保登记的企业还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停业处罚等。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社保法规,及时缴纳社保费用,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制裁和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