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是否有效 |
释义 | 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是有效的。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未经债权人许可的,其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可以据到期债权,向夫妻双方共同主张债权。 一、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的约定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在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是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做出的分担,同样是仅在双方之间有效,不能约束债权人。 二、离婚后单方债务如何追讨?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2、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是已经离婚,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或者任何一人偿还债务,夫妻双方对债务有约定的,不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债权人仍可要求该方承担还款责任,夫妻双方对债务有约定的,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 三、起诉离婚可以不还房贷吗 起诉离婚不可以不还房贷。不还房贷不仅影响信用记录,严重的还会导致房屋所有权问题。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的房屋贷款债务,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该债务如何分割或由谁来承担,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但是,夫妻在离婚时对房贷债务的承担或分割约定,仅在夫妻双方间有效,对于房贷的债权人,在夫妻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