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告抵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房屋预告抵押登记有法律效力,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一、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劳动债权; 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7、普通破产债权。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预告登记的效力具体如下: 1、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三、产权人去世如何做预告登记 产权人死亡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当事人可以根据协议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确保未来物权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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