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住房补助金怎么领取? |
释义 | 法律分析: 针对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的本科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在该市公共服务行业(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和产业功能区稳定就业的,不设收入准入限制,只需满足住房、社保、居住证及居住证积分、租赁备案等条件,即可由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租赁补贴。 法律依据: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第十四条 按接受补贴者所得利益计算的补贴量,就第五部分而言,调查当局在计算第1条第1款中受补贴者所得的利益时所使用的方法应在有关成员方的全国性立法或正在实施的条例中作出规定,其对各个具体事例的适用应该透明并加以充分说明。此外,上述任何一种此类方法均应符合以下准则: 政府提供的股本不应视为是给予一项利益,除非这一投资决策可以被认定与该成员境内的私人投资者通常的投资作法(包括对风险资本的准备金)不符。 政府提供的贷款不应视为是给予一项利益,除非接受贷款的企业对政府贷款的付费额与厂商应对实际可从市场上获得的可比商业贷款支付的数额之间有差异。在此情况下,利益是二者之间的差额。 政府的贷款担保不应视为是给予一项利益,除非获此担保的企业对政府贷款担保的付费额与对无政府担保的可比商业贷款的付费额之间有差异。在此情况下,利益应是经对手续费加以调整后的两个数额之间的差额。 政府供应商品或服务或政府购买商品不应视为是给予一项利益,除非供应是按少于应得报酬进行的或购买是按多于应付报酬进行的。对报酬之适当性的判定应结合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或购买国通行市场条件(包括价格、质量、可供量、适销性、运输和其他买卖条件)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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