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吗 |
释义 |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但是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 一、请问担保人是否承担债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担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当连带保证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债务。 二、贷款担保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贷款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三、担保人的权利有哪些呢 担保人的权利: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保证人所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有时效完成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 2、保证人还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依法履行了保证的义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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