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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的程序有哪些
释义
    婚姻登记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免冠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一、结婚女方要准备什么材料
    结婚女方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前边所说的3项证件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二、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领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华侨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
    5、外国人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公民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自愿,且满足法定年龄原则下,登记结婚手续;必要时应先办理婚前体检;
    2、婚姻登记机关会出具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并确认无误后,在声明书上签名或者按手印确认;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进行校对和确认,核对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情况,可以准予登记;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明确说明条件和理由;
    4、填写完相关表格后,进行现场拍照,当事人缴纳相应费用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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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