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户一宅被政府强拆了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规定,一户多宅属于合法的,被行政机关强拆的,可以保留证据,向实施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违法程序、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要求其撤销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如果违法行政学为别撤销是,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同时给与申请人依法赔偿。 一、一户多宅会被强拆吗? 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就不能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所以一户多宅若要是合法就不会强拆,但不合法也不一定会拆除,不为您所有,违法用地有拆除的可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农村一户多宅基地如何处理? 1、确权处理 有些一户多宅的情况是合法的,比如因继承等导致的情况还是会确权处理,而对于这些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退出多余的宅基地,而且还能够获得国家补偿。 2、拆除处理 如果是发生了建了新房却没将以前的老房子拆除的、强制或欺骗手段占有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依法继承但是后期未经批准便新建改建的房屋、产权证明已被法定程序撤销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的这些,都会被进行拆除处理。 农村一户多宅 3、暂时保留 如果是古建筑、文物等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或者是拆除后会影响到邻里居住安全的房屋。虽然不适合拆除,但也不会判定给个人,这时一般需要通过村集体组织的集体会议讨论,多数时候会给出暂时保留的处理。 4、缴纳税费 部分地区试行宅基地有偿进行使用的制度,这也就是说若是部分一户多宅的农户,要是不想拆除多出来的的房屋,那么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税费进行有偿使用,但你超出的面积越大,所要缴纳的税费也就会越多。 5、退还给村集体 部分会主动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或者是将多出来的宅基地转让给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6、分户处理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和管理,所以在满足分户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分户将其合法化。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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