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怎么执行? |
释义 | (一)确定立遗嘱人死亡。 1、自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 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没有尸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 (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1、遗嘱由律师保存的,但是不属于密封遗嘱的,律师应当在取出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 2、遗嘱虽密封,但是,保险箱里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也应当依照前款执行。 3、遗嘱涉及财产特别复杂,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较多的,应当邀请公证员作提取遗嘱公证。 (三)确定继承人。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身份。 2、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人的身份。 (四)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 (五)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 (六)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清册。 (七)分割遗产。 遗嘱执行人代理所有与遗产以及立遗嘱人相关的纠纷,所有代理费在遗产中予以扣除,但是,涉及遗嘱执行人自身是否合法的诉讼,代理费不能直接扣除。 (八)向继承人、受益人交付遗产。 1、向继承人、受益人交付遗产之前,应当向他们出具遗产处置结算报告。 2、交付遗产,应当履行相关交付义务。 一、遗嘱继承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对于通过遗嘱继承而得的房产,在进行过户前,首先要确保被继承人对该房产有合法的产权。也就是说,该房产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或分割。其次,要确保被继承人所订立的遗嘱为真实有效的可以被执行的遗嘱。再次,需要证明继承人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或者是被继承人是遗嘱指定的具有继承遗产资格的权利人。最后,被继承人生前未存在尚未还清的法定之债,否则,需要以被继承人财产为限对债务进行偿还。 1、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如下公证: (1)公证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为真实有效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2)被继承人的遗产属于有效遗产,可以依法进行继承。 (3)公证证明继承人本人为合法有效的遗产继承人,拥有对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合法继承的权利。 2、办理公证的时候,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如果继承人并非被继承人的亲属,而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写明的受遗赠人,那么在办理公证时,只需要出具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收遗赠人本人的户口簿、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即可。 3、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规范的格式填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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