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在仲裁前需要确定仲裁地。仲裁地的确定需考虑以下因素:合同签订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所在地、争议发生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仲裁地,如无法协商,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仲裁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签订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在当事人所在地或者争议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依法由管辖法院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当事人所在地、争议发生地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仲裁地或管辖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