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合同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需要明确风险揭示事项。投资人在签署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应当如实披露基金的风险状况,特别是有关基金资产投资范围、重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财务状况等风险要素。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如实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投资者有关基金的各项信息,不得对外发布虚假内容或者利用虚伪信息误导投资者; 2.《基金法》第十三条 投资者权利受保护,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和受理投诉等义务,并严格遵守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证券投资基金法律责任与风险揭示办法》第五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向投资者如实披露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防范和化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