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农村房子是如何分割的?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建造的房产和一方家庭出资建造的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如协议不成,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后,如果农村房屋符合以下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判决: 1. 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建造的。 2. 房产是双方结婚后一方家庭出资建造的,夫妻双方婚后在该房居住。这种情况房屋可以视为一方家庭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 房产是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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