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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如何举证不属于共同债务
释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情况下,提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在原告就债务的性质进行举证之后,如果另一方不承认原告的主张,此时证明责任才转移到被告方。被告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知情、借条上没有自己的签章、另一个债务人并没有获得自己的代理权等来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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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