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对贷款担保人的要求是: 1、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别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对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义务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