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的房子是父亲买的要怎么分 |
释义 | 夫妻离婚的房子是父亲买的,并且也是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的,那么属于父亲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自行协商如何分。 一、老公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算是共同财产吗 老公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 1、在结婚前,一方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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