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复性关税,又称为惩罚性关税,是指当出口国家某种商品的出口违反了与进口国之间的协议,或者未按进口国的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时,由进口国海关对该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具有惩罚或罚款性质的进口附加税。 是一种贸易保护行为。,典型事例为发生在2009年4月20日的轮胎事件: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同年6月29日,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