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财产取得的时间界点,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大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有明确约定一方所有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