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夫妻共同债权的处理:债权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由双方自行协商或者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承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债务的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则由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偿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对债务的偿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