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予承担 违约责任 的事由。 合同法 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 人身损害 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