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怎么判刑? |
释义 | 法律分析: 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会进行罚款并进行教育。 赌博,即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任何赌博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有不同的意义。目前,在西方社会中,它有一个经济的定义,是指“对一个事件与不确定的结果,下注钱或具物质价值的东西,其主要目的为,赢取得更多的金钱和/或物质价值”。 沉迷赌博的人经常有侥幸心理,想要不劳而获,沉迷进去经常会输的倾家荡产,不但会引起精神萎靡、情绪失控等现象,甚至有可能为了钱走上犯罪的道路,严重地影响其个人正常的生活和社会安全。 网络赌博通常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赌博行为。因为这种赌博方式属于新兴事物,所以还很难对它作出准确定义。网络赌博类型繁多,基本上现实生活中主要的赌博方式在网络中都可以进行。但由于受时间、地点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一般还是以“结果”型的赌法为主(例如赌球、赌马、网上百家乐等),而现场操作比较复杂的方式就相对较少(例如扎金花、拉耗子等)。网络赌博一般采用信用卡投注或电话下注、电子划账的方式进行资金转移。赌场服务器大多设立在国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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