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主申请人必须拥有3年及以上的创业经验,且必须是以股东的身份;第二、主申请人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必须在30%以上,持股时间最低3年;第三、公司在最近一年内的营业额需要达到5000万新币以上,且最近3年的年均营业额至少5000万新币;第四、营业额可以由多家公司合并来满足,取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为主体公司就可以了;第五、主申请人所运营的公司所在的行业,必须在GIP简介方案A行业列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