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予执行向法院哪个部门申请 |
释义 | 先予执行一般是向法院的哪一个部门申请 申请先予执行的基本上都是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后正在审理中的案件,申请书直接递交承办该案件的主审法官即可。 相关法律知识 《民诉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一、交通事故如何法院先于执行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适用先予执行制度。我国民事诉讼中引进先予执行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免受严重损害。在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不得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因为交通事故案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不会出现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出现生活或者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情形。 而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形下,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运用先予执行。法院对追索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用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 3、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4、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财产担保,也可以是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具备履行能力。 二、申请提供担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1、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 2、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3、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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